工程审计的流程是什么?
来源:工程施工技术圈 | 作者:侠义 | 发布时间: 853天前 | 63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审计是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。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审计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,包括开工前的项目审批文件、设计文件、招投标及合同签订、工程量清单以及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的审计;施工阶段的施工准备工作、施工合同合法合规性、执行情况、现场签证、隐蔽工程验收及材料采购等的审计;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结算、检查验收过程以及竣工决策报表是否依规定编制等的审计,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而言至关重要。

、资料收集、审前调查

①接收:对施工单位送达的资料应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;

②登记:对施工计单位送达的审计资料进行登记(项目名称、送达时间、联系人及电话、送审金额、初审情况等);

③调查:由审计组长将项目情况进行审前调查,填写项目信息表,并做好审前调查报告或记录。

、审计准备

①主审制定审计方案(可采取表格式或文本式);

②主审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(含承诺书、提供资料清单、审计公示、廉洁反馈单);

③分管领导签发。

、审计实施

①对组织审计的项目,由工程主审负责对审计程序、质量、进度等进行跟踪检查;

②外聘人员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应将初审情况告知工程主审,由工程主审与施工单位联系并在审计局指定地点进行核对,工程量的复核工程部、审计部、主审与施工单位四方进行现场测量的,应将测量结果形成书面勘察记录;

③对审计异议问题,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商议,并请分管领导一并参加,形成一致意见的均应形成业务会议纪要;与建设、施工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,应形成协调会议纪要;

④工程核定单经登记后,由审核人签字,建设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(一式五份)后,送审计局,复核、批准、盖章后生效。建设、施工单位各执壹份,主审留档两份,其余交科室专人留存;

⑤一般项目在接到报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,大型项目或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审计期限,但应将延长理由告知被审计单位;

⑥外聘人员负责编写工程审核情况报告、审计日记、审计工作底稿;

⑦工程复核负责对工程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;

⑧工程审核人负责将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汇总,编写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报告递交审计主审,内容应反映:工程概况、建设单位送审情况,业主、监理初审情况,审核内容、依据、方法及结果,主要核减情况、甲供材料及水电费等扣除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、审计建议等;

⑨主审将工程审计资料整理后,除存档资料(施工单位送审结算汇总表、初审结果、资料交接清单及审计形成的资料等)留主审外,退还建设单位的资料(竣工资料、图纸等)与之办理相关手续;

⑩财务审计负责编写财务审计工作底稿;审计组长负责项目一级复核。

、审计结案

①主审对审计结果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,并将审计资料整理后一并送达科室负责人审核;

②草拟的审计报告经分管局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;

③主审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说明书;

④主审负责编写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;

⑤科室负责人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审核意见书;

⑥递交法制部门复核;

⑦主审负责审计结果文书的送达及审计决定执行事项;

⑧由主审将审计结果文书送达科室统计员进行统计和上报;

⑨审计回访。

、审计档案

①审计主审负责项目立档,装订前由档案专管员负责进行审核;

②原则上每季度将结案的项目立档存放。